1、
德國希爾思流量計檢定所用流體應為單相氣體或液體,充滿試驗管路,其流動應無渦流。
2、校驗用流體應清潔無可見顆粒、纖維等物質。
校驗用流體為液體時的要求:
(1) 其介質在管道內和流量計內任意點的壓力應高于其飽和蒸氣壓。對于易氣化的介質,流量計下游應有一定的背壓。的背壓是最高驗證溫度下驗證液體飽和蒸氣壓的 1.25 倍。
(2)液體中不能混入氣體。每次檢定過程中,液體的溫度變化不應超過±0.5℃。
(3)液體的粘度應盡可能與流量計實際測量的液體粘度一致。如果有差異,對流量計的影響一般不應超過流量計允許誤差的1/3。
(4)德國希爾思流量計當被測液體的粘度不能滿足被測流量計的要求時,可按其粘度修正公式進行粘度修正。
(5) 由于電磁流量計只能測量導電液體。用于檢定的液體的電導率應在5mS/m(50uS/cm)至500mS/m(5000uS/cm)的范圍內,或根據(jù)流量計制造商給出的技術指標確定。
校驗流體為氣體時的要求:
(1)其介質接近實際介質的密度、粘度等物理參數(shù)。
(2)氣體中不應有游離水、油等雜質,粉塵等固體顆粒粒徑應小于5um。
(3) 每次檢定過程中,介質的溫度變化不應超過±0.5℃~±1℃。其壓力波動不應超過±0.5%。
驗證用氣體為天然氣時的要求:
(1)天然氣的氣體質量應符合GB17820-2012Z型氣體的要求。天然氣的相對密度為0.55~0.80。
(2)德國希爾思流量計在驗證過程中,氣體的成分應相對穩(wěn)定。天然氣取樣按GB/T13609-2012進行,天然氣成分分析按GB/T13610-2003進行。